星期四, 3月 06, 2008

2 則留言:

  1. 原來按網路活動就好喔!
    我每次都按原始碼﹦ ﹦
    我是笨蛋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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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to apee bapy
    你在置頂那一篇有留言,這一篇也有留言,還到flickr留言,你的心聲我都有看到,問題是,我為什麼要把信箱留給你媽媽!?我雖然年紀不小但也不應該到當爸爸的年紀吧!而且我沒信箱!我只有email!我也不是商家所以沒賣您說的那台相機!

    to 費雅
    其實原始碼才是王道!不管任何瀏覽器全部適用,還可以訓練html的能力
    我在考慮要不要批發來賣相機,這幾天blog瀏覽數爆衝,給他賣2000好了!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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